为了选拔优秀考生,圆满完成我院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,根据教育部、河北省及河北农业大学有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文件精神,现就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
1.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。
组 长:贾立平
副组长:郭跃军 刘福会
成 员:邵彩玲 周 燕 杨式耘
2.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,负责现场巡视、监督、接受申诉等。
组 长:石文川
成 员:孙贵珍 冉 冉
二、复试时间及安排
1.复试时间
第一批复试时间为3月23日。第一批复试后,若还有招生指标没完成,再组织第二批复试,第二批复试时间为3月29日。
2.复试内容
包括资格审查、专业课笔试(满分60分)、外语水平测试(满分40分)(含笔试、听力、口语)、综合能力面试(满分100分)四部分,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、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,满分200分。
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,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。
总成绩=初试成绩/5×60%+复试成绩/2×40%,按总成绩高低排序。
调剂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。
3.公示
3月21日,在学院网站公开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。
3月24日(第二批复试于3月30日),在学院网站对复试名单、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、总成绩、录取专业等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;同时,将学院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。
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于3月24日(第二批调剂于3月30日)下午到学院等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,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,不予录取。
4.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5.申诉和投诉电话
0312-7528871 0312-7528831
马克思主义学院
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