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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添加时间:2019-03-24

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,根据《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复试录取办法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

(一)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。

组 长:郭跃军

副组长:刘福会 祝大勇

成 员:邵彩玲 杨式耘 王宇翔

(二)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,负责现场巡视、监督、接受申诉等。

组 长:贾立平

成 员:赵兰香 冉冉

二、复试安排

(一)复试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19年3月27日 上午8:30

地点: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耕读楼(D座)

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,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(二)复试内容

体检、资格审查参见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《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》、《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通知》。

专业课笔试(满分60分)、外语水平测试(满分40分)(含笔试、听力、口语)、综合能力面试(满分100分)。

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、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,满分200分。

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,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。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
总成绩=初试成绩/5×60%+复试成绩/2×40%,按总成绩高低排序。

总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,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。

(三)公示

3月24日,在学院网站公开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、复试工作安排及复试名单。

3月29日,在学院网站对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、总成绩、录取专业等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;同时,将学院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。

复试合格的考生于3月29日接受待录取,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,不予录取。

三、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复试的,将视为放弃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其他相关内容请详见《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复试录取办法》

未尽事宜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
学院申诉和投诉电话:0312-7528871

河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
2018年3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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