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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政教学
《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》教学规范
添加时间:2021-05-15

一、课程简介

《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》是根据教育部“从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”的要求开设的必修课,2学分,32学时,课程号为:BS1630006。开设对象为本科生,时间为第四学期和第五学期之间的暑假。按照国家一流社会实践课程“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,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、互联网+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,推动思想政治教育、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,培养学生认识社会、研究社会、理解社会、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,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,学生70%以上学时下基层”的要求,采取四种形式进行,即:认知社会实践(社会调研)、体验社会实践(微电影)、服务社会实践(志愿服务项目、政策宣讲项目等)、成果转化服务(服务社会创新创业项目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、公益扶贫项目)四类。教师根据具体情况,进行认知社会实践、体验社会实践、服务社会实践的辅导和指导教学,第四类实践项目主要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社会的实践项目,由“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指导中心”统一安排。

二、学时分配

(一)第四学期末集中辅导、布置任务6学时。

(二)暑期指导学生具体开展活动、个别辅导、第五学期评阅学生作品、作品展示等24学时。

(三)第五学期第2-3周以小组为单位汇报实践项目开展情况及成果2学时。

三、组织管理

(一)管理机构

《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指导中心统一管理。

(二)教师职责

教师根据自身优势和学生专业特点,指导学生选择实践项目,在规定时间布置任务、提出要求,进行集中和个别辅导,填写《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登记表》。实践过程中教师督促、指导,与学生特别是组长要随时保持联系。

1、集中辅导:第四学期第16周和18周,教师在教务处指定的教室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辅导,辅导内容包括:介绍思政课实践教学目的、意义、形式;社会调研、微电影拍摄、社会服务项目、成果转化服务项目的辅导;实践项目作品的形式要求、提交要求、评分标准;指导学生分组,帮助学生确定实践形式、题目、内容及计划。

2、每位教师在上述基础上可以重点培育和打造1-2个重点项目上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指导中心,指导中心组织评委对项目进行评审确认,对入选项目予以一定支持。

3、个别指导:暑假期间,教师督促指导或现场进行指导,解决处理问题,完善项目。成果转化服务项目的教师要跟随“红色筑梦之旅项目”、“公益服务项目”深入基层服务社会。

(三)学生分组

学生可以自由结组,一般5至8人一组,最多为10人,设组长1名。

(四)成果提交

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开学后2-3周内将实践成果材料:微电影、社会调研、服务社会、双创项目等,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指导教师。

(五)成绩评定

评价方式采用多元评价,过程评价(20%)+结果评价(80%),成果展示师生共平(各占50%)。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60分及格。成绩合格者计2学分。抄袭他人作品者视为不及格,需重修,缺少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学分者不予毕业。

(六)材料归档

指导教师于第五学期第6周周末之前,完成成绩登统,并将《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登记表》、学生成绩单和成果,放入试卷库。

(七)工作量计算

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:

实践教学工作量=实践教学周数(1.5周)×指导学生人数×0.2。

附件

1、《社会实践教学登记表》

2、《社会实践教学重点项目申报表》

3、《社会实践结课材料和提交要求》

4、《社会实践教学成绩评定标准》

5、《社会调研报告范例》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指导中心

2020年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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